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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亟待监管

2009-06-18刘伯丰《微型计算机》2009年6月上

上月,瑞典的游戏公司MindArk获得了瑞典金融监管部门初步批准,正式获得银行经营权限。游戏中兑换的虚拟货币将严格按照欧洲银行条例进行监管,玩家将获得和现实世界中银行存款一样的安全保障。然而虚拟货币的安全保障并非如此容易实现。

网络时代诞生的虚拟货币,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由独立的网站或互联网企业发行的、用于完成网络上小额支付和交易的货币,仅由发行机构对其进行担保。我国的网络游戏和虚拟货币交易市场非常发达,2008年网络虚拟交易的(包括网络游戏、腾讯QQ相关虚拟交易等)市场规模已达150亿人民币。

从理论上讲,由网络虚拟经济所生产的产品也是一种商品,具备价值,并且在网络时代,人类社会将产生越来越多的网络虚拟GDP。伴随着网络和IT产业诞生并逐步产生价值的虚拟货币和虚拟经济的崛起将不可避免地对一国的货币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虚拟经济,尤其是虚拟货币的安全和信用保障就成了摆在IT从业者和相关的监管机构面前的一大难题。相对于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真实货币,目前网络虚拟货币的实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利益大化的工具。换句话讲,这些企业拥有产品的定价权、可以无约束的为自己“印钞票”。而在我国,消费者目前还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安全保证,却要为此付出对等的真实货币作为代价。假设某个网络游戏运营商破产,拥有虚拟货币的消费者恐怕连债权人都算不上。

作为互联网前向收费模式中成功的范例,网络游戏和腾讯QQ目前风光无限,许多人在看到美好前景时往往忽略了其中存在的隐患。虚拟货币目前正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和规章。在市场发展初期,运营商与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主动出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虚拟产品的定价和虚拟货币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因为虚拟货币的交易规模越大,监管就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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